数字化转型只有在各方共同参与的情况下才能取得最佳效果——不过,前提是你必须采取正确的实施方法

摘要: 首席信息官和首席运营官正在学习如何积极协作开展数字化项目。当他们通过共同投资并承担“联合领导”的角色来开展这些项目时,项目往往能够取得成功。

两年前,研究机构Gartner对首席信息官进行了调查,发现其中有<#>145%的首席信息官开始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合作,推动IT部门与业务部门在数字化转型项目中紧密协作。

“首席信息官们正面临着一场范式转变:他们需要与业务高管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以实现数字化转型目标;同时,他们还必须应对预算压力以及各种颠覆性技术带来的挑战,”Gartner的资深副总裁分析师Mandi Bishop说道。“要想成功推动数字化转型项目,首席信息官必须与业务领导者携手合作,将数字化能力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交给那些最接近价值创造环节的团队。”

鉴于首席信息官在企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同时也面临着要求其他高管们提高自身技术素养的压力,跨部门协作已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这种协作不仅能够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还能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

但其中还有更多需要考虑的因素。的确,你可以将数字化项目部署在那些能够创造价值的业务环节中,但所有人都必须达成共识,明确认同这才是应该采取的做法。此外,那些最终从信息技术所带来的好处中受益的人,也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与资源来支持这些数字化项目的实施。

共同所有权意味着共同投资。

很多时候,首席信息官都是独自与首席财务官、首席执行官或董事会沟通,试图说服他们支持某个数字化项目的实施,以获得所需的资金。更合理的做法应该是先与负责该业务领域的首席运营官共同确认是否确实需要通过数字化解决方案来解决特定的业务问题,然后再一起参加预算会议,这样既能有效地说明技术方面的必要性,也能充分展现该项目对业务带来的价值。

其次,根本没有理由让信息技术部门独自承担一个由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项目的所有费用。越来越多的数字化项目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是因为首席信息官及其高层管理团队中的业务合作伙伴齐心协力,共同支持这些项目的推进,并同意在各自的预算中分摊相关项目费用。

在信息技术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合理分配预算成本,对于实现这种“共同拥有”式的协作模式至关重要。当公司的首席运营官愿意用自己的资金来支持数字化项目时,所有相关方都会因此而产生经济利益上的关联;这样一来,业务主管就很难再以“自己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要处理”为借口,逃避参加项目会议了。

首席执行官的直接参与至关重要。

为什么让公司的首席运营官积极参与数字化项目会议如此重要呢?因为员工会效仿他们领导的榜样。

如果高管们都不参加与数字化项目相关的会议,员工们自然也会效仿他们的做法。这样一来,IT部门就会成为唯一一个持续为这些项目投入人力和时间的部门——而这种情况一旦发生,项目的失败几率就会大幅上升。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最初提出这个项目的业务部门现在已经基本上放弃了这个项目——只有当项目取得超出预期的成果时,他们才会重新参与进来。如果项目在任何方面表现不佳,那么问题就会被轻易地归咎于“IT部门的责任”。

CIO与CEO合作的另一面:CIO们自身

信息技术最初被称为“数据处理”,它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会计部门。从那时起,企业技术部门的名称逐渐演变为“管理信息系统”(MIS),最终定名为“信息技术”(IT)。随着部门名称的变更,人们对首席信息官(CIO)的认知也发生了变化。CIO们已经从负责管理后台“技术部门”的角色,转变为如今能够与其他高管以及首席执行官一起参加战略会议的成员。

虽然大多数首席信息官都欢迎这种职责范围的扩大,但他们心中仍然存在着那种“只负责技术运维”的传统观念。他们该如何向自己的首席执行官证明自己新获得的“价值”以及商业头脑呢?

对许多人来说,答案是:她独自推动了多项数字化项目的实施——比如开发新的电子商务收入渠道,或是引入流水线自动化系统,从而显著缩短了产品从研发到上市的时间,降低了成本。首席信息官可以通过减少与其他高管之间的合作来实现这一目标,这样他们就能独自获得这些成就的认可,从而在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的眼中,确立IT部门作为企业战略转型核心力量的地位。

虽然这种心态和方法确实有助于提升首席信息官在企业中作为重要项目领导者的地位,但它们并不能让整个企业以可重复的方式共同为创造价值而努力。

打造统一的数字战线

正是亚历山大·格拉汉姆·贝尔说过:“伟大的发现与进步,无一例外地需要众多人的共同努力。”这一观点在今天依然成立——尤其是在数字化项目中,这一点更加明显。

对于企业高管和首席信息官来说,迈向全新的、统一的价值创造模式的第一步,就是消除那些阻碍高管之间合作的传统障碍。企业高管必须从项目开始到结束全程积极参与数字化转型工作,而首席信息官则应愿意在项目中采取“共同负责”的模式(而非单独主导项目)。虽然大多数首席信息官已经转变了这种思维方式,但在项目参与度方面,企业高管们仍然落后于首席信息官。

其次,首席信息官必须获得首席执行官对数字化项目的资金支持。只有当首席信息官既为这些数字化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又在董事会、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面前积极倡导这些项目时,各方才会真正投入到这些项目中来。

第三,需要共同承担关键项目节点的领导责任。首席运营官可能负责明确业务需求以及具体的数字解决方案需要实现的目标,而首席信息官则可能负责开发这些解决方案。不过,在这两种情况下,两位高管都必须与用户及IT项目团队成员共同讨论已做出的决策,并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向用户和IT团队明确传达这样一个信息:首席运营官与首席信息官在项目推进上保持一致,并且正在积极开展协作。

原文链接: https://www.cio.com/article/4069904/digital-transformation-works-best-when-co-owned-but-only-if-you-do-it-righ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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